臺中市115年補助國高中(職)辦理婚前教育計畫學校申請案 一、依據115年度教育部補助各直轄市、縣(市)政府推展家庭教育實施計畫(以下簡稱115年度補助計畫)暨「我國少子女化對策計畫0(115年-118年)」第四章(第23-27頁)辦理。 二、本計畫預定補助本市各國中及高中(職)學校辦理婚前教育與家庭情感教育課程,採互動式與多元學習方式,強化學生親密關係、情感發展及性別平等相關知能,培養責任承擔、溝通及衝突因應能力,並進行婚姻與家庭生活之預備學習,為未來建立兼具關懷、學習、愛與尊重之和諧家庭奠定基礎。 三、本案後續將俟教育部審核核定補助經費後,依可受理案件數,依序通知本市各國中及高中(職)學校申請單位。 四、請有意願申請之各國高中(職)學校,詳閱實施計畫並填妥申請表,自即日起至115年3月9日(星期一)止提出申請。 五、詳細申請及執行相關規定,請參閱附件實施計畫。 六、聯絡窗口: 林先生 電話:04-2212-4885 分機207
from 臺中市政府全球資訊網 - 機關訊息 https://ift.tt/ljVmXw4