臺中市大里區戶政事務所職務代理人徵才公告

一、出缺職務:(一)職稱:約僱人員(書記職務代理人)。(二)職系:無。(三)職務列等:約僱3等230薪點。 (四)出缺職務數:1名(五)辦公地點:臺中市大里區戶政事務所(臺中市大里區新興路7號)。二、工作內容:戶政相關業務、其他臨時交辦事項。三、所需資格:(一)具中華民國國籍。(二)大學以上畢業,具有戶政工作經驗者尤佳。(三)熟悉電腦操作者。(四)無行政院與所屬中央及地方各機關約僱人員僱用辦法第4條第1項及第3項不得僱用及無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9條之1、第21條第1項之情事。四、報名方式:(一)本職缺應徵採線上報名,符合前列資格條件且具意願者,請於115年1月27日(星期二)前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「事求人」網頁,點選「我要應徵」,依序進行「註冊帳號」、「履歷填寫(自傳請勿空白)」、「上傳證照資格/作品附件」等步驟,並完成授權取得履歷資料(未開放者恕不受理)。(二)上傳附件資料應包含下列文件:1.最高學歷證件。2.曾任行政機關戶政業務工作經驗證明文件(無則免附)。3.其他:證照、各項語言能力檢定證書(無則免附)。(三)應徵人員符合資格者,將「擇優」以「事求人」系統通知面試(請注意e-mail通知);資格條件不合、證件登載不全或不齊者不予受理;前開不合情形及未獲錄取者,恕不另行通知。(四)報名人員所檢附之文件,如有偽造、變造、假借、冒用等情事,一經查明,已錄取者撤銷錄取資格;已發布者,撤銷僱用通知書。五、其他:(一)約僱期間期限:自115年3月2日起至115年公務人員初等考試錄取人員報到前一日止(預計約為115年3月下旬)。職務代理原因消滅或期限屆滿即無條件解僱,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留用或救助。(二)待遇:約僱三等230薪點(折合新臺幣31,993元,另須自行負擔勞、健保及勞工退休金自提部份)。(三)本次甄選除正取1名外,得增列候補名額2名,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五個內有效。 聯絡人:鄭小姐聯絡電話:04-24063251分機204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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